岳阳县合管局从定点
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入手,通过对县内25家
医疗机构常见病种及
医疗费用的调查,广泛征求医院临床骨干的意见,并依据卫生部入出院及住院的相关标准及医院服务收费价格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岳阳县单病种费用限额标准》,对110种常见疾病实行单病种收费限额,以此控制定点
医疗机构的乱收费、虚高收费行为。《标准》规定:一是定点
医疗机构对单病种的
医疗收费实行限价管理,参合农民出院费用未达单病种限价标准者,按实际费用补助结算;超出限价标准者,其增加部分的补助由院方承担。二是如确因病情需要超过单病种费用控制标准的,实行费用申报制,合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
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岳阳县定点
医疗机构的费用管理效果明显。一是收费标准趋于统一。实行单病种费用控制后,全县
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不一和同一家
医疗机构同一个病种不同标准收费的现象有了很大改善。如腹股沟斜疝手术,以前各
医疗机构收费从1200至2000元不等,现在普遍控制在1200元以下;单纯性阑尾炎以前收费为1600-1700元,现在则控制在1500元以下。各
医疗机构单病种费用水平明显下降。二是县内
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县直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1192元,乡镇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775元,均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