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制定补偿方案。安乡县按照省、市关于新农合补偿方案制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全县年度合作
医疗基金总量,并参考周边县市的实施情况,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合作
医疗补偿方案,其中对乡镇卫生院补助比例定为60%,县级医院补助比例为50%,符合上级要求和全县实际。二是加强合作
医疗窗口建设。全县各级定点医院都建立了合作
医疗兑付窗口,参合农民出院后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在就诊的定点
医疗机构兑付窗口就可当场兑付,确保了农民群众就医方便、兑付快捷。三是加强对定点医院指导与监管。县合管办制定下发了《定点
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级定点医院严格执行全省《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控制用药与诊疗项目的自费比例,并对各级医院床日费用限额和平均住院天数做了严格规定。同时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查处定点医院
医疗规范行为。
截止3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4642人次,共发生住院费用779万元,合作
医疗共兑付住院补助304万元,人平补助657.70元,合作
医疗实际补偿率为39%,居全省前列。全县县级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2063元,乡(镇)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为985元,均明显低于市考核指标,切实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就医负担。新农合制度受到了全县农民的普遍欢迎和好评。